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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合同猫腻大全:揭开装修合同有哪些猫腻

时间:2011-12-13 来源:装饰E站通www.zsezt.com 作者:装饰E站通 | 我要评论(0)
巧设合同陷阱。混淆材料笼统报价,混淆概念多算费用是个别家装公司惯用的伎俩。装修签约时将某一材料笼统报价计算,施工时更换单项材料,从中赚取差价。

购买家庭建材材料,合同里面同样“猫腻”颇多。至于这里面“水分”到底有多大、猫腻何在?却鲜为人知。


装修合同 猫腻常识要了解

装修市场存在诸多陷阱“目前,个别装饰公司给消费者挖的‘陷阱’越来越隐蔽,家装市场猫腻越来越多。”昨日,消协副秘书长介绍了装修市场存在的种种陷阱。
陷阱一:巧设合同陷阱。混淆材料笼统报价,混淆概念多算费用是个别家装公司惯用的伎俩。签约时将某一材料笼统报价计算,施工时更换单项材料,从中赚取差价。此外,还炮制一些不具体或可多种解释的条款,借以金蝉脱壳。
陷阱二:低报价招揽业务,开工后再增项。个别装饰公司在客户要求报价时,采用“低开高走”的办法,先删减项目给出低于其他公司的报价,吸引消费者签单。在施工过程中,再把删减的项目作为增项,把钱涨回来。完工后,消费者发现,结算的费用比预算要高出许多。
陷阱三:设计师故意增项,多拿提成。有的设计师在接单后,为了多拿公司的提成,不顾消费者家中的实际情况,故意增加装修项目:如不需做隔断的地方添个隔断,没必要吊顶的地方吊顶等等。通过一番“设计”后,装修报价大幅高于原预算。
陷阱四:材料采购以次充好。在包工包料的装修中,个别施工队在采购材料时做手脚,有些以低劣的商品冒充名牌产品,以低价次品充当正品等等。
陷阱五:谎报测量面积。个别装饰公司在施工面积上谎报、多报,如在计算涂刷墙面乳胶漆时,没有将门窗面积扣除,或者将墙面长宽增加,以增加装修预算。

陷阱六:工费重复报价。对于包清工的装修工程,装饰公司在计算手工费时,一般按项目分别单列,比如木工按加工家具的尺寸报价,漆工按家具面积报价,看起来不贵,待到结账时却发现,手工费超支严重。


从装修合同开始杜绝装修猫腻

装修合同是家装质量的约束凭证,也是避免家装纠纷的保证书。因此,签订家装合同时一定要在全面考察市场价的基础上,对于装修流程、所需建材、详细价格、基本工艺等都要有一个大致了解,对协商到的设计和施工都要写入合同或补充协议里,做到细致入微,才能将 装饰公司挖的“陷阱”彻底铲除。下面的内容,装饰E站通装修课堂小编将带您一起认清如何从装修合同开始杜绝装修猫腻。
常见问题一:更换单项材料 赚取当中差价
混淆材料笼统报价,混淆概念多算费用是个别家装公司惯用的伎俩。签合同时将某一材料笼统报价计算,施工时更换单项材料,从中赚取差价。此外,还炮制一些不具体或可多种解释的条款,借以金蝉脱壳。
常见问题二:合同主体不明晰
合同中应首先填写甲方、乙方的名称和联系方法。此处应注意一个细节,很多公司只盖一个有公司名称的章,必须要求装饰公司将内容填满,并进行核对。
此外,还应注意签订合同的装修公司名称,是否与合同最后盖章的公司名称一致。如果不符,必须问明二者之间的关系,并在合同上注明。如此做的理由是一旦发生纠纷,一定要有装修公司比较完整的法人登记情况,以备将来投诉或起诉,省去查询的麻烦,而且能够找到确切的责任承担者。
常见问题三:监理概念模糊
合同中规定了可以实行工程监理,“工程监理”是指监理人受消费者即甲方的委托,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监督和管理的活动。“监理人”是指取得监理资格证书,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监理事务所或单位。由此可以看出,作为工程监理人,其身份是独立于装修公司之外的。有些家装市场承诺可为消费者提供免费监理,其对装修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是否有效及其作用还有待商榷。
常见问题四:书面文件不全
经双方认可的工程预算书以及全套设计、施工图纸,均为合同的有效构成要件。有些装饰公司在与消费者签订装修合同时,这些书面文件不齐全,给以后进行家装工程带来了隐患。消费者应把以上三项文件及支付费用的单据妥善保存。
常见问题五:权利义务不清
合同中规定了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甲乙双方应做的工作。对于消费者来讲,尤其应注意合同中规定的下列几项:为确保建筑物安全,不能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果拆改原建筑物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的,应负责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如果在施工期间,该居室仍被消费者部分使用的,消费者应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在不妨碍施工队正常作业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随时对工程的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常见问题六:增减项未加入合同
目前在装修工程的实际履行中,增加施工项目的现象很多。一些装修公司开始有意把报价做得很低,然后在开工后逐步增加,让消费者无法再找另外的装修公司,只好同意他们的要求,使得最后的装修总价远远超出初始报价,所以消费者在合同签订时,如果经过多方了解,再自己将所支出的费用结合居室面积及施工项目是合理的前提下,对工程项目变更应谨慎。如果在施工的过程中,因为施工项目的增减或其他因素,须对原合同进行变更的,消费者与装修公司必须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的变更协议,与此相关的工期、工程预算及图纸都要做出变更,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破解装修合同中最常见的猫腻

装修可谓是业主和JS斗智斗勇的一场战争。总是有很多业主在这场斗争中败下阵来,利益受到了损害却维权无门,问题就出在装修合同中。

1、约定工期
相信许多业主都尝过被装修公司拖延工期的苦头,急着搬进新家,偏偏装修才进行到刷墙,无奈当初也没有强硬要求装修公司什么时候完成,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因此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跟装修公司约定好一个确切的完工日期。一般100平米的房间简单装修的话,工期在35天左右,为了应对一些突发状况,装修公司一般会把工期约定到45-50天,如果您着急入住的话,可以在签订时和装修公司商榷此条款。
2、付款方式
有的业主往往太容易听信装修公司忽悠,装修首付给了60%,木工验收后支付35%,如果按照这样的付款形式的话,工期才刚过一半,就已经几乎把装修的全款给了装修公司,那么该如何约束装修公司后面的工程质量跟进度呢?所以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不能手软,尽量采取更有制约性的付款方式,并且对付款前的验收标准要有明确规定。
3、增减项目
目前在装修工程的实际履行中,增加施工项目的现象很多。一些装修公司开始有意把报价做得很低,然后在开工后逐步增加,让消费者无法再找另外的装修公司,只好同意他们的要求,使得最后的装修总价远远超出初始报价。因此在签合同的时候就应该明确指出应该由我们自己支付的增减项目费用,如果没有我们签字认可的,大可不支付相应费用。

4、明确赔偿责任
装修过程中总是会发生很多意外情况,例如施工人员不小心打断承重墙或是损坏楼体外墙面等问题,这些问题都是违反物业要求的,一旦物业发现了是要赔偿的。而交付了装修押金的业主往往就当了这个“冤大头”。至于这些赔偿责任到底该谁来承担,我们在签合同前一定要先明确好。
同理的其他类似赔偿责任还有工伤赔偿、火宅赔偿、水患赔偿等。对于施工中可能出现的这些情况要提前在合同中注明赔偿责任如何分配,并且业主不要与施工人员签署委托合同,否则一旦出现伤亡事故,业主作为委托人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5、按图施工
业主可以在合同上注明要求施工队严格按照已经认可的图纸施工,如果细节尺寸等和设计图纸有出入,可以要求施工队返工,而因返工产生的费用由装修公司承担。
6、转包赔偿
工程转包是指承包单位将委托方的工程或者工程中的一个环节转包交由他人来施工,更有甚者实行层层转包,如此一来工程质量便无人监管了,而这样工程一旦出现问题,承包方和施工方往往相互推卸责任,最后吃亏的还是消费者。所以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谨慎,多留一个心眼。签合同时要明确施工队长或者项目经理的名称等。
7、明确监管验收标准
监理对工程质量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我们可以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装饰公司的监理到施工现场巡视的时间间隔,以及一些项目的关键节点可以要求设计师必须在场。关于工程验收一定要事先在合同中明确以什么样的质量验收标准进行,否则一旦出现了问题就很难处理了。
8、工程质量保修
装修工程在日常生活中难免会出现一些这样那样的问题,那么装修公司应该承担怎样的保修责任必须要有明确规定。例如出现质量问题,装修公司是包工包料全面负责保修,还是只包工不负责材料保修,或者有其他条款制约,这些都要在合同中体现。
9、确保文书齐全
签署合同前确保装修工程书面文件齐全。经双方认可的《工程预算书》,以及全部设计、施工图纸均为合同构成要件。签订装修合同时,务必确保此类书面文件齐全。而且装修业主应把《装修合同》和以上三项文件及支付费用的单据妥善保存。


装饰合同中几点不易被业主发现的秘密

业内人士爆料看似正规的装修合同中也存在潜规则。从事家装行业20年的马先生揭露了装饰合同中几点不易被业主发现的秘密:
一、合同中的装饰材料往往含糊其辞
有些合同里,装修公司对材料写得含糊其辞,实际装修时,可能用假冒伪劣的材料。当业主追究时,装修公司便拿出当初的合同,称业主没有指定材料品牌。一旦业主要求使用高品质、环保的装修材料,装修公司便会要求加价。有的装修公司还在合同中注明,装修中如原品牌材料没货时,乙方装修公司可临时更换相同型号的材料。但这个“同”,是同质量的还是同类材料的,却没写明。
二、预算测量动手脚
“在每一笔装修订单中,大概有10%到20%利润是通过虚报面积拿到的。大多数情况下,丈量装修面积的工作由装修工完成,就算业主拿好纸笔在一边记录,但是装修工测量时手势的变动是不易察觉的。本来25厘米的长度很可能变成28厘米。这里多出3厘米那里多出3厘米,这些多出部分的材料费就全进了装饰公司的口袋。”马先生介绍说。
三、采取拆分报价忽悠业主
为了赚钱,装修公司总会绞尽脑汁,采取拆分报价的方式。本来很简单的一个衣橱,只要报出总价就可以了,但是精明的专修公司则不然,需要多少木板,多少油漆,多少人工,随后加在一起。这样一来就比总体报价高出了许多。马先生说:“比如油漆工,他可以一气呵成地把家装中墙面、衣橱、储物柜等所有的油漆刷下来,但若拆开算,衣柜的油漆要等干了再刷第二、第三遍,墙面要连刷三四遍。
四、虚报建材损耗
谈到装饰公司给业主报的损耗,马先生说:“装修的损耗远没有装饰公司说的那么高。各类工艺正常的损耗:800mm×800mm地砖损耗在百分之六,300mm×450mm墙砖损耗在百分之五乳胶漆的损耗在百分之三地板的损耗在百分之五。”

细致签订装修合同是维权关键

对于家装对于业主来说,在短暂的装修过程中真正弄明白其中奥秘并不容易。因此装修完房子的业主往往会留下诸多遗憾。猜不透装修猫腻是造成业主产生遗憾的主因。而质量问题、装修材料以次充好、虚假宣传等也逐渐成为装修投诉的热点问题。

专业人士提醒,选择装修经营者需谨慎,避免选择无固定经营场所的装修人员。尽量不要让装修工人代买或到装修工人指定的地方去买装饰材料,防止装修工人吃“回扣”。
此外,不要随意提前支付装修款。支付装修款要根据双方订立的合同进行,付款后,一定要索取装修经营者开具的有效凭证。
“同一品牌不同型号产品的价格会存在很大差异,所以,在签订合同过程中,要尽量详细标明所用材料的数目、品牌和型号,不留隐性价格空间,以免花费冤枉钱。”唐山市消协专业人士提醒说。



搞清楚合同中的基本概念 避开装修合同的猫腻

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多几个人在场,只有细心方能发现隐藏其中的陷阱。现在很多装修户们反映到自己在签订合同时,因种种未提到的条款,以致被不良装饰公司坑害。留个心眼总是好的,至少要搞清楚合同中的基本概念,不要被文字陷阱给忽悠了。

发包人必须“有权装修”
新版合同把装潢过程中涉及的所有人员全部作了明确细致地要求。
1、发包方:合法拥有
在明确发包方对要装修的住房是“合法拥有”的基础上,要求发包方承诺有权对该住房进行装饰,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发包方承担。这里的发包方,一般应该是房屋的产权人。如系非产权人,在装修房屋之前应该取得产权人的书面同意。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有时候发包方的这些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往往难以提供。
比如在国外的哥哥想委托国内的弟弟把自己名下的房子进行装修,好让自己在回国以后有房子住。作为弟弟找到装潢公司时,可能无法提供产权证和哥哥委托其装修的公证委托书。装潢公司碰到这种情形,一般情况下不会因为这个原因而放弃这项工程。所以,新版合同实际上增加了发包方承诺“有权装修”的义务。
2、承包方:企业资质
新版合同规定承包方必须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并且要求有装修的相应资质。值得注意的是,新版合同在使用说明中,提示发包人,在签订合同前,应验看承包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书。与分公司(分部)签订合同,除验看其《营业执照》及企业资质证书外,合同应加盖该分公司(分部)的上级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单位)的合同专用章。
3、施工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无权变更合同
关于施工代表问题,新版合同规定承包方(乙方)应指派人员作为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但是对于施工代表的权限问题,往往容易产生争议。

律师提醒,施工代表仅仅局限于合同履行中的施工环节,也就是施工代表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装修施工任务。但是对于合同履行中的其他环节比如工程款支付,或者合同变更事宜,如设计变更、项目增减等内容,施工代表应该无权代表装潢公司。发包方认定的应该是装潢公司的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
4、施工人员等无权代表公司:防“下出笼”
新版合同规定,凡甲方(业主或发包方)私自与施工人员或其他管理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装修公司)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这对于遏制员工“下出笼”,保护装潢公司和消费者的利益都将更加有利。

封杀“低价钓鱼” 原理装修合同猫腻
众所周知,装修市场竞争激烈,为了揽到生意,一些装潢公司不惜以超低价作为诱惑,只要签下单子,就不怕业主到时不付账。因此,“低开高走”几乎成了装修行业的公开秘密。而业主面对与预算相比差距极大甚至是翻了一番的结算单,也只得无奈接受。而旧版合同对这种“低价钓鱼”并未作出相应规定。新版合同的规定,意味着对装潢公司“低价钓鱼”的报价方式下了“封杀令”,新版合同在装修费用的构成方面也非常注意细节,主要体现在下面几方面内容:
1、总价款包含六个部分,①材料费②人工费③拆除费④清洁、搬运、运输费⑤其他费用⑥管理费⑦税金(3.41%)。
2、根据装饰装修企业提供的管理服务水准不同,管理费可上下浮动,但一般不超过装修总价款(税金除外)的10%。
3、“总价款”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在一般情况下,竣工结算的上下增减幅度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不超过预算价的5%。
4、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内容、材料,这部份的工程款应当按实计算。在实际生活中,没有项目变更的工程几乎没有可能,因此新版合同对实际结算价上下增幅不得超过预算报价5%的规定,消费者还须作出补充约定,方能产生预期约束力。比如约定,项目变更的内容单独结算,除此之外的项目结算价不得超过报价的5%。


以上内容就是装修合同猫腻大全揭开装修合同有哪些猫腻的全部内容。如果您能对上面提到的装修合同陷阱都能注意防范到,那恭喜你,就不会陷入装修陷阱了。如果自己没有时间、精力和知识等,来应付各类装修陷阱,可以通过红帆俱乐部咨询,让红帆俱乐部装修托管专家团帮助我们审核合同,有效避免各位装修合同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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