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E站通
服务热线:0571-87652908
重要提示: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请务必与带有"e信通"、"装修保障"、"设计保障"、"正品保障"的商家交易,并需有预约和订单记录。

当e信通商家发生以下不良行为时,业主可申请先行赔付:

1、收到预付款后,未进行装修

2、装修过程中卷款私逃

3、装修结果不合格

4、未按约定装修

1、如赔付金额 ≤3000元,将在该7个工作日内直接向买家赔付。如赔付金额 >3000元,买卖双方可在收到装饰e站通处理意见后的15天内申请司法仲裁, 如双方放弃仲裁,则执行上述赔付流程。

2、赔付额度,不超过交易金额20%。

一.施工质量与工艺规范要求

装修公司须按照国家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进行业主工地装饰施工,并接受网站聘请的第三方监理的质量验收监督,如验收不合格,装修公司须进行整改,并接受网站第三方监理的复测直到验收合格为止。

二.施工材料质量保证要求

装修公司承诺在甲方工地使用的材料为正品,并和业主预算合同中的相关材料品牌型号一致,如出现材料以次充好的情况,经三方确认,相关材料假一赔三,可由装饰e站通在装修公司的质量保证金中进行先行赔付。

三.装修预算与项目变更要求

根据合同约定除装修公司于《装修保障计划协议书》中的列出的业主自购材料,其他材料均由装修公司提供,网站规定在设计项目不变更前提下,装修公司竣工实际发生的总价款和合同金额不超过预算价的5%,超出部分由装修公司承担,如发生设计项目变更,须业主向装修公司提出并双方确认签字。

三方确认后,对于项目变更违约、材料假一赔三、装修质量问题的相关赔偿金,网站可以使用装修公司的质量保证金进行先行赔付。

1.关于装修公司设计人员的服务次数要求,网站设保计划规定,装修公司设计服务人员必须至少为业主上门服务四次,分别是:

(1)开工交底并开始并进行工地服务跟踪一次

(2)解决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上门一次

(3)设计师提供陪同购买主材服务一次

(4)设计师提供陪同挑选软家具或装饰服务一次

2.图纸尺寸必须精确,如因图纸尺寸问题造成施工无法进行,装修公司设计服务人员须第一时间上门解决。

1.如果装修公司设计服务人员设计图纸数量未达到网站相关设保计划的要求,缺少一张图纸,装修公司应退还业主设计费10%。

2.如果装修公司设计服务人员上门服务次数未达到网站相关设保服务的要求,少上门一次,装修公司应退还给甲方设计费15%。

以上赔付如装修公司未执行,则由e站通先行赔付。

一、买家提出"正品保障"赔付申请的条件

1、买家提出赔付申请所指向的卖家是装饰e站通商家,并有预订记录;

2、买家的赔付申请在形式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赔付申请金额仅以买家实际支付的商品价款的3倍加邮费(此规定2010年1月1日生效,之前按商品价款的1倍加邮费计算,邮费中含投诉涉及商品回邮邮费)为限,部分特殊类目(如食品)的赔付办法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4、买家提出"正品保障"赔付申请应在交易成功后14天内。

1、如赔付金额 ≤3000元,将在该7个工作日内直接向买家赔付。如赔付金额 >3000元,买卖双方可在收到装饰e站通处理意见后的15天内申请司法仲裁, 如双方放弃仲裁,则执行上述赔付流程。

2、赔付额度,不超过交易金额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