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 |
华东城市 |
上海 杭州 湖州 嘉兴 金华 宁波 丽水 绍兴 台州 温州 衢州 舟山 义乌 南京 苏州 昆山 无锡 盐城 连云港 南通 镇江 徐州 常州 扬州 泰州 合肥 六安 滁州 芜湖 南昌 宜春 |
华南华中 |
广州 深圳 东莞 惠州 佛山 珠海 潮州 汕头 中山 武汉 宜昌 长沙 衡阳 海口 三亚 南宁 桂林 柳州 百色 福州 厦门 泉州 |
华北东北 |
北京 天津 济南 青岛 潍坊 烟台 郑州 新乡 南阳 太原 大同 沈阳 大连 抚顺 鞍山 石家庄 保定 张家口 廊坊 唐山 长春 吉林 哈尔滨 齐齐哈尔 大庆 |
西部城市 |
成都 西安 绵阳 咸阳 重庆 贵阳 昆明 银川 呼和浩特 包头 洛阳 西宁 兰州 乌鲁木齐 拉萨 |
注册时间: | 2010-02-04 | 店铺名称: | 杭州石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发布人: | 侯飞 | 联系手机: | 13588181566 |
联系电话: | 13588181566 | QQ: | |
用户级别: | 预约咨询: | 联系我吧 |
物业管理条例主要是规范物业管理工作进而出台的一项规定,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方便物业的管理,同时也是为了规范物业的管理方法。下面带来2022物业管理条例新规全文,具体了解一下物业管理条例收费标准,以及物业管理条例公共,以便更加的清楚物业管理条例内容。
一、2022物业管理条例新规全文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进而制定物业管理条例。下面来看下2022物业管理条例新规全文详情:
1、物业管理总则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2、业主及业主大会
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3、前期物业管理
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4、物业管理服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5、法律责任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委托合同价款3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委托所得,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物业管理条例收费标准
1、物业费收取标准
(1)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具体定价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2)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
(3)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2、物业费组成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三、物业管理条例公共
公共是利用小区共有部位、公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进而获得的。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55条规定,公共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住宅专项维修金,也可以按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下面具体看下公共分配方法:
1、公共归业主共有
在一些小区里,若只有某一栋或几栋的电梯内、屋顶、外墙等共有部分被设置广告,其他地方没有设置。在这种情况下约定,其设置广告所得的公共主要归于这一栋或几栋的业主。可以按照产权面积数的分摊系数,分别注入到每个业主的住宅专项维修账户内。当然在征的业主大会同意下,也可以以其它形式发放。
2、公共归物业服务企业
在小区公共道路划作车位的上,物业服务企业承担了义务,管理和维护了车辆及车位。物管人员付出了劳动,本着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原则,物业管理企业对这部分的公共也享有部分权利。具体公共的分配情况,有些城市规定,按照三七分成,即物业得三成,业主委员会得七成,并由物业进行财务管理,用于小区设备维修等。
以上就是关于2022物业管理条例新规全文,物业管理条例收费标准,物业管理条例公共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装饰e站通,中国知名大型装修平台,装修领导品牌。如果想下一番心思装修设计,建议您申请装饰e站通的设计服务,通过专业设计师的现场量房帮您规划合理的空间布局和精美设计。
点此获取专业设计师量房设计
不管是家装还是工装,都有一套标准的装修管理条例,建筑装修管理条例在每个城市都有有所不一样。就拿徐州市来说,有谁知道徐州市装修管理条例有哪些?管理条例是一种约束施工队以及装修公司施工的办法,维护徐州市民的利益。小编带大家一起来瞧瞧徐州市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筑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保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维护装饰装修市场秩序和当事人的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装饰装修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的内、外表面和内部设施进行装饰装修处理的活动。
第三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对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内部以及对原有建筑物、构筑物装饰装修及其相关活动的,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徐州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建筑装饰装修管理的主管部门。县(市)、贾汪区人民政府负责建筑装饰装修的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本辖区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作,业务上接受市装饰装修管理部门的指导。
第五条、政府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资设立为建筑装饰装修消费者提供工程承包、材料供应、劳务交易、信息咨询、设计、监理、质量评估等服务的市场或者企业。
第六条、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建设程序的规定,并依法办理相关建设手续。
第七条、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应当依法招标投标。
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应当依法到装饰装修管理部门办理项目报建和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并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前,依法办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手续。
第八条、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的非住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和居住小区无物业管理企业的住宅建筑装饰装修,应当到装饰装修管理部门办理开工登记。
第九条、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必须实行工程监理。
第十条、发包人应当将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依法发包给%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承包人。发、承包双方应依法签订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企业和设计、监理等单位应当持有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接工程。
第十二条、装饰装修施工企业申请领取资质证书,应当向装饰装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装饰装修管理部门应当按规定上报发证机关审批。
第十三条、承接住宅装饰装修工程的企业,应当具有装饰装修施工资质。
第十四条、凡在本市从事装饰装修施工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必须经市装饰装修管理部门专业考核合格,领取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施工企业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严格遵守施工作业规程。
第十五条、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企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资质等级、经营场所或者分立、合并、终止的,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装饰装修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企业资质证以及施工人员的上岗证不得转让、出借、出租、涂改、伪造和复制。
第十七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应当严格依照国家、地方或者行业规定的规范和标准进行。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的安全和质量应当符合规定的标准。
第十八条、建筑物、构筑物外表装饰装修应当符合规划设计的外部立面要求。
第十九条、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进行建筑装饰装修。
第二十条、房屋在装饰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
对原有房屋装饰装修,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大荷载的,房屋产权人应当依法向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核准申请;对符合房屋结构安全要求的,由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房屋装饰装修安全核准书,取得核准书后方可办理有关施工手续。
第二十一条、未交付使用的新建建筑物、构筑物涉及建筑主体、承重结构变动的装饰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报经装饰装修管理部门审查。
第二十二条、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验收,未经验收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第二十三条、建筑装饰装修活动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依法应由房产、规划、环保、城市管%行政执法和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处罚的,由其相关部门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四条、住宅装饰装修产权人或者使用人未按规定办理开工登记发生纠纷投诉的,装饰装修管理部门可以不予受理。
第二十五条、装饰装修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军事房屋、用于抢险救灾的房屋和农村村民自建供自己使用的房屋的建筑装饰装修,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2003年4月1日起施行。1998年8月17日,市政府第53号令发布的《徐州市室内装饰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以上就是关于徐州市建筑装修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介绍,相信大家对徐州市装修管理条例都知道了吧。敬请关注装饰e站通,在这里有口碑好的装修公司任您挑选,还能免费获取装修报价,让您用较少的钱装修出理想的效果,还有装修设效果图等你欣赏哦!
装饰e站通免费提供装修方案
关于装修价格表、装修报价清单,请在线留言申请获取